武宣发〔2020〕3号
关于利用微信矩阵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进一步坚定全县人民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提高全县上下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意识,有效防范肺炎疫情的传播流行,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硬仗,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就利用微信矩阵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树立互联网思维,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新兴媒体,进一步加强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努力营造共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氛围,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1.各乡镇区、县直工委、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自身工作职能,第一时间将县委宣传部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和宣传内容通过各级各类微信群在本地机关、企业单位、农村、社区进行转发推送。各乡镇区、社区、农村宣传员要负责将有关信息转发至本村、本社区所有小区城乡居民微信群,让基层群众及时了解相关动态。权威信息由卫健局提供。
2.宣传部负责督促各乡镇区、社区办通过微信群将疫情防控知识和新闻传达到农村村民、社区居民。
3.统战部负责利用微信群将疫情防控知识和新闻传达到所有民族党派、宗教场所及少数民族人士。
4.县直工委负责督促县直部门利用微信群每天将疫情防控知识和新闻传达到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所有干部职工。
5.教育局负责督促中小学校利用微信群每天将疫情防控知识和新闻传达到所有的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6.工信局(发改局)负责利用微信群将疫情防控知识和新闻传达到所有个体企业人员。
7.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利用微信群将疫情防控知识和新闻传达到所有个体商户。
8.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利用微信群将疫情防控知识和新闻传达到所有退役军人。
9.民政局负责利用微信群将疫情防控知识和新闻传达到所有协会成员及注册志愿者。
10.邮政管理局负责利用微信群将疫情防控知识和新闻传达到所有快递员。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宣传部组建县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微信群,请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确定一名具体负责同志加入该群(备注单位+姓名),人员名单及手机号请于1月31日12点前报宣传部。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都要组建宣传工作群,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群以及村、社区、小区工作群。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要增加微博、快手、抖音等新媒体的推送频次。
2.发布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部每天在文盛武强、文明武强、网信武强微信公众号以及融媒体中心发布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同时在县级工作群内转发疫情防控图片、音频,请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及时关注公众号并下载APP,学习了解并转发相关疫情防治知识。同时,将县级工作群的相关宣传内容层层转发至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群以及乡镇、村、社区工作群。
3.做好督导督查。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各级各类微信群数量,于2020年1月31日上午12:00前报宣传部。同时,从2月1日开始每天15:00前将本地本部门在基层单位、农村、社区、小区各类微信群内转发的相关知识及宣传内容,以截图形式汇总后统一发送宣传部,并做好本地、本部门微信推送工作的督查工作。宣传部将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微信推送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区和县直部门进行通报。
联 系 人:郝旭鹏 联系电话:3821205
电子邮箱:hbwqxcb@126.com
附:微信公众号及客户端二维码
中共武强县委宣传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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