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关于开展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红花”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根据衡水市文明委总体要求,武强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红花”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等四部委相关要求,通过开展“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倡导爱心传递、爱心奉献,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从身边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以点带面,努力营造人人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社会氛围,弘扬时代新风。
二、活动内容
1、在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张贴文明公约、文明行为图片、利用广播电视、宣讲、印发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对人人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认识,自觉遵守文明公约,积极践行道德规范。
2、在学校,同学之间通过相互帮助,被帮助的同学为帮助自己的同学赠送一朵“红花”;老师家访,学生为可敬的老师赠送一朵“红花”;同学做好事,见老师主动问好,老师赠送学生一朵“红花”。
3、在家庭,提倡孩子主动帮家长做家务,同长辈说话自觉用敬语,家长可赠送孩子一朵“红花”;家长为孩子做饭、洗衣,孩子为家长佩戴一朵“红花”等等。
4、在公共场所,组织人员进行巡访活动,发现好人好事,赠送一朵“红花”;发现他人劝诫一次不文明行为,赠送一朵“红花”。交警可以为文明出行的行人赠送一朵“红花”;司乘人员可以为排队上车、主动让坐的乘客赠送一朵“红花”;窗口服务人员可以为排队办事的同志赠送一朵“红花”,对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爱护环境的人员,可以赠送一朵“红花”。
5、依托“五老”队伍和文明小卫士监督员队伍,成立“小红花”爱心小分队,组织他们到街头、社区、公共场所对文明行为进行表扬并赠送“红花”,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诫,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者。
6、开展道德之星评选。设立“红花”行动道德之星光荣榜,专人管理,每日评出“红花”行动道德之星,周五评出“红花”行动每周道德之星,周一将其大幅照片及事迹张帖在“红花”行动光荣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此项工作被列为2009年全县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工作议程,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明确专人负责。
2、宣传造势。在先电视台开设了“红花”专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对一些不道德行为和现象事例要予以曝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完善机制。普遍建立联系卡制度,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作为考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武强县文明办
200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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