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文明创建活动中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市民”推选展示 活动的通知
2020-5-15

武强县文明办

关于在全县文明创建活动中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市民”推选展示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区、县直有关部门:

推动社区、小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县城文明水平不断提高,在文明县城创建中发挥积极带动作用,经研究拟在全县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文明社区”和“文明小区”申报对象,是经政府行政部门批准、符合文明县城测评体系中县城社区(小区)创建要求、文明创建工作走在本县前列的社区和小区。

2、“文明市民”申报对象为本县公民,以基层一线普通群众为主。已经入选身边好人、河北好人、衡水好人等市级及以上模范人物的不再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1、社区、小区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治安秩序良好、服务功能完善、群众性创建活动丰富多彩、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思想道德风尚良好。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管控工作突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先进典型。(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2、市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崇德向善、文明有礼、乐于奉献、事迹突出,被群众普遍认可,以及在抗击疫情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武强县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市民

评选标准

 

一、文明社区评选标准

1、疫情防控成效明显。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宣传到位、管控有力,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及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形成了卓有成效的经验做法, 在社区防控和服务保障群众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2、社区组织健全。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参与的文明创建组织,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

3、社区风尚良好。在显著位置张贴市民公约、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公益广告抬眼可见、举足即观;利用宣传橱窗、展牌、文化墙等形式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评选、志愿服务等道德实践活动;居民文明有礼、礼貌待人,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社会秩序安定。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知识的宣传教育;社区治安状况良好,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上访事件,无邪教组织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

5、社区服务完善。社区便民利民设施完善,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有组织、有制度、有平台、有人员、有服务、有记录、有培训、有展示;2012年1月后使用社区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6、社区环境优美。社区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设施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道路平整、下水畅通,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的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生活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箱(筒)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7、社区文化丰富。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社区内公益性群众文化体育设施不断完善,做到有场所、有器材、有队伍、有活动,丰富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指示牌,健身器材、体育器材正常运转,有维护记录,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设有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有管理制度、工作记录、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资料;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设施和活动安排。

二、文明小区评选标准

1、疫情防控成效明显。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宣传到位、管控有力,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及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形成了卓有成效的经验做法, 小区防控和服务保障群众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2、创建机制健全。创建文明小区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创建活动和成果定期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有效投入机制,有正常的创建活动经费。 

3、基础设施配套。小区规划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无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停车场所规范;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正常运转,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2012年1月后使用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4、道德风尚良好。文明创建工作广泛开展,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宣传公共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无封建迷信活动,形成见义勇为、扶贫帮困、邻里团结、互帮互助、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良好社会风尚。  

5、小区环境整洁。重视小区绿地、庭院绿化建设;小区环境整洁有序,道路平坦,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无乱涂、乱贴、乱堆、乱放现象;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箱(筒)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6、社会秩序井然。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制度,居民依法办事意识强;群防群治网络健全,值班巡逻制度落实,值班台账统一、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人防、技防、物防投入到位,无火灾事故发生;娱乐服务场所和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小区内治安稳定,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聚众赌博、斗殴事件,无邪教活动。  

7、服务措施完善。小区商业网点和公用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小区设施健全,幼儿入托、入园问题基本解决;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贫困对象服务的措施落实;小区志愿服务有组织、有制度、有平台、有人员、有服务、有记录、有培训、有展示。 

8、文化生活丰富。小区设有文化活动室,有必要的文体活动设施、器材和项目,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报刊,有宣传橱窗和阅报栏;建有业余文体组织,经常组织居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形成小区文化特色。 

三、文明市民评选标准

1、突出贡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在抗击疫情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积极发挥不畏艰险,牺牲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精神,事迹有一定影响力。

2、举止文明。遵守《武强县市民文明公约》和《武强县市民日常行为规范》,衣着整洁大方、说话文明得体,出行遵守交通法规、行车礼让行人,社交讲究礼仪、生活方式科学文明。

3、讲究公德。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权益,遵守公共道德,维护公共秩序。

4、为人友善。孝老爱亲、团结邻里,宽以待人、严于律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与人为善、热情帮助陌生人。

5、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慈善捐助活动、热心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6、爱岗敬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具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社会责任感,工作成绩突出。

7、移风易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率先移风易俗,反对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大事简办,坚持弘扬社会正能量。

8、群众公认。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道德情操高尚、社会形象良好,在奉献社会、维护公共文明方面业绩突出,群众口碑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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