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2018-11-9
我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为我县颁发证书及牌匾,我县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开展了“法律九进”活动,通过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特色突出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治讲师团成员和律师及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区、学校等地举办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利用重点节日,大力开展生动活泼的普法主题活动,使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深入人心,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为我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我们特别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法律“九进”,做好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武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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