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佳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2-12-8

中共武强县委宣传部

武强县县直工委

关于开展“十佳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弘扬爱岗敬业、勇于进取、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激励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形成推动武强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 “十佳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宗旨 

开展“十佳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新时期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载体,通过宣传表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表现优秀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爱岗敬业典型,努力营造履职尽责、创先争优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奋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推进生态武强和谐武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忠于职守,忠诚履责,勤奋工作,自觉奉献,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有较强执行力和良好口碑的机关干部,是广大党员群众崇敬和学习的榜样。 

2、在所从事的职业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拥有较高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成绩显著,在全县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是广大党员群众创先争优的榜样。 

3、能够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自主创业,影响并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创业典型,是广大党员群众建功成才的榜样。 

 4、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和个人道德修养,关注社会民生,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者公益活动,为建设生态和谐武强做出积极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是广大党员群众修身立德的榜样。 

三、评选机构 

本次活动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直工委具体负责实施,各乡镇、团委、妇联、工会、电视台、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金融等部门配合。 

四、实施步骤 

1、推荐人选(2011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 

本次评选活动以乡镇、部门推荐为主,各单位(至少推荐一名)筛选好人选后集中向县直工委推荐,县直工委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材料和表格进行严格审核,根据人选的事迹和考察情况,初步确定“十佳爱岗敬业标兵”候选人。 

2、集中公示(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6日) 

通过县电视台和文明武强网将侯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间,如遇异议,县直工委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取消其参评资格。 

3、评选表彰

在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组织各界代表召开评审会议,对侯选人进行集中展示,采取无记名方式现场投票,最终确定“十佳爱岗敬业标兵”,在2012年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着重考虑在“两区一河”平台建设等全县重项工作中,立足本职,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创先争优,为建设生态武强、和谐武强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县电视台要集中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及事迹,在全县大力营造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良好氛围。 

3、需提供的侯选人材料:武强县“十佳爱岗敬业标兵”侯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内容应包括个人简历、主要事迹)及表格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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