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厚德衡水”典型人物的
2012-3-20
中共武强县委宣传部
关于推荐上报“厚德衡水”典型人物的
通 知
各乡镇、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首届“厚德衡水”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厚德衡水”典型人物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名额分配
首届“厚德衡水”典型人物评选分为“百名衡水孝子”、“百名守法模范”、“百名衡水好人”三个类别。原则上,乡镇每个类别推荐至少1名,部门每个类别推荐1名。
二、推荐标准
1、衡水孝子。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好儿子(女婿)、好女儿(儿媳)。
2、守法模范。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章守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敢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弘扬法制精神,倡导法制文化,在“学法、用法、守法”活动中表现突出。
3、衡水好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务实创新、敬业奉献、助人为乐、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典型人物。
三、推荐方式及材料申报
采取部门推荐、个人自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部门推荐为主,推荐人选要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及填写首届“厚德衡水”典型人物评选推荐表,以上均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务于3月23日前报县委宣传部。
四、推荐活动相关要求
各乡镇、部门要把推荐工作作为落实“善行河北”、“厚德衡水”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的主要举措,作为我县“道德高地”构建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妇联、团县委、县直工委要配合宣传部做好此项工作,对乡镇和部门的推荐工作进行跟踪指导,确保推荐人选经得起检验,圆满完成我县“厚德衡水”典型人物推荐工作。
附:首届“厚德衡水”典型人物评选推荐表
中共武强县委宣传部
2012年3月19日
首届“厚德衡水”典型人物评选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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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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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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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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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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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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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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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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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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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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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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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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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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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评委会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注:候选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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