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强县委宣传部
2014-3-26
 
中共武强县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中国梦”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
通    知
 
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的作用,汇聚正风正气,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正能量,根据市委要求,决定开展“中国梦”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工作要求如下:
充分运用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客运汽车等交通运载工具和汽车站、各村镇候车亭等公共场所宣传;住建局负责吉祥文化公园、高速路口等县城主街口及县城内建筑围挡宣传;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内主要路口及显要位置的公益广告宣传;商务局负责百隆、信誉等大型商场和宾馆饭店宣传,以上公益广告宣传可以选择信誉度高、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冠名。武强镇负责辖区内宣传;电视台负责食品城东南角大型电子显示屏宣传;公安、建行、农行、邮政、财政、邮储银行、衡水银行、联社、检察院、国税、地税等部门负责本单位公益广告宣传。
                                2014年3月19日
                              中共武强县委宣传部
附:“中国梦”宣传口号
    1、中国梦·赶考行·赶超路
    2、绿色崛起、赶超晋位,提前建成小康社会
    3、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
    4、梦成于道、梦成于能、梦成于干、梦成于德
    5、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6、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7、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
    8、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9、坚定自信、增强自觉、实现自强
    10、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11、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重信尚义、包容开放、拼搏自强、团结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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