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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典型事迹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2-20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典型事迹推荐工作的通知


县委组织部、卫健局、公安局,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社区办,各乡镇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典型事迹宣传力度,更好地凝聚起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共战疫情的强大力量,现就有关典型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1.广大医务工作者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响应党的号召,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一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顽强拼搏、日夜奋战,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以赴救治患者的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

2.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的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

3.各级公安民警坚守在防控一线,全面布控、全面检查,

守护群众安全的典型事迹。

4.广大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同心协力、英勇奋斗、共战疫情的典型事迹。

二、推荐单位

1.县委组织部、卫健局、公安局负责分别组织推荐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线医务人员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员、公安民警典型事迹。

2.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专项工作组负责推荐各领域相关典型事迹。

3.各乡镇区、社区办负责推荐本区域内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典型事迹。

三、有关要求

1.各乡镇区、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典型推荐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精心选取,深入挖掘,切实把那些工作突出、生动感人的典型事迹推荐上来。

2.典型材料要简洁明了、突出重点,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并配发3张照片,注明采访联系人,经单位负责同志签批后,于每周三、周五下午15:00前报县委宣传部,邮箱:wqxwmb308@163.com,联系人:郝旭鹏,电话:3821205。

3.对于重大典型,各单位要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荐。




中共武强县委宣传部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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